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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树立怎样的房屋消费观

  www.ncfccf.com 更新时间:2007-6-16 11:51:36 来源:江西房地产网 作者:张琰 Hit:

 

                  ---《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专家研讨会》之后续

      由南昌市房地产业协会主办、南昌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禇保根主持的关于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的专家研讨会已于6月8日在南昌市房管局八楼多功能会议室圆满落幕了。应邀参加本次研讨会的嘉宾有南昌市房管局副局长罗其昌,滕王阁高级顾问宗九奇老师,江西战略发展研究所所长(教授)余悦先生,江西师大城建环保学院教授陶满德先生,南昌民俗馆馆长梅联华先生,天睿不动产策划机构策略中心总经理盛政祥先生,以及江西日报,江南都市报,信息日报、南昌日报、南昌晚报、江西电视台三套、江西电视台五套、南昌电视台开车看房、江西房地产网,南昌房地产信息网,等房地产主流媒体。

    首先,我们说说正确的消费观包括哪些?第一.提倡适度消费,反对铺张浪费;物质消费要与精神消费协调发展;改变落后的生活习惯,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第二.物质消费要于精神消费协调发展。精神消费既能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又能陶冶人的情操,提高人的精神品质.随着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尤其是现代社会的经济生活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第三.提倡消费的科学性;第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古人云:“历揽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

    了解了什么是正确的消费观,为什么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以及怎样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以后,相信我们就更容易懂的怎样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了。

    近年来,南昌的房价接连攀升,具有关专家表示,衡量房价是高是低应该依据两个标准,供求关系和房屋自身的价值。从供求关系看,南昌市土地资源紧张,外地人在南昌购房的热情很高,加上本地市民住宅更新换代的需求也很高,导致南昌市房价比较高。另外,南昌市的居住环境、商品房开发成本、以及房屋自身的质量等等,也是影响房价的重要因素。

    随着国内住宅建设的快速发展,居民的住房消费观念并没有表现出相应的成熟,反而盲目要求扩大面积,追求消费一次到位,住宅装修更加豪华。

    那么,明天到底要住什么样的房子?又由谁来引导整个社会的住房消费观念?

    政府当然责无旁贷,但作为住宅的供应主体,开发商应该在引领消费观念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开发商,还担负着引导住房消费观念的任务。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一个经济实体,追求利润是必须的,但这不是惟一目的。人是一个社会的人,企业是一个社会的企业,在这种环境下,应该综合考虑效益最大化问题,就是倡导大家从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节能型社会的角度,看待中小套型住宅,也符合基本国情的要求和现在所面临的实际情况。

    政府对房产市场的调控已历数年,先后出台了很多政策,可调控却收效甚微,房价越控越涨。原因何在?众说纷纭,有的说是银行责任,有的说是腐败的原因,有的说是开发商太黑,也有的说是调控政策不当。可有一点原因却很少有人提及:消费者非理性的房屋消费观。

    在前几年房产市场火爆时期,很多本不具备买房实力的人也在当时的市场状况下投入了买房者行列(在我们身边,这样的例子有很多),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房价的上涨。诚然,在当时看来,这种行为无可厚非,也确有一部份人因此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收获。可却有更大一部分人因自己的购房行为背上了沉重的包袱,甚至有的人成为房奴。这就是非理性房屋消费观导致的恶果。

    那么,我们应树立什么样的房屋消费观呢?

    首先,正确认识。有人认为,中国人的传统是追求居者有其屋,安居方乐业的生活,因而,每人都要有自己的房屋;也有人认为,房产是最佳投资工具,优于股票、期货、债券等;还有人认为,拥有属于自己的住房是件风光的事,而且,房子越大越好。这些观点本无可厚非,可却都显得片面。事实上,房屋的主要功能是居住,其本质是消费品,与汽车、家电、服装等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至于说投资,只能算是附加功能。

    其次,量力而行。既然房屋是消费品,那么,我们在消费的时候就当量力而行。表现在三个方面:一.租房。租房是常见的房屋消费方式,据相关资料显示,美国有近60%的人选择租房居住。选择租房的不外三类人群,外来务工人员、本地居民中刚走上工作岗位因工作地点离家较远或不愿与父母住在一起的、自己的房屋刚卖出又没有合适房源的。

    租房时要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选择合理租金的房源。房屋月租金以不超过自己(或家庭)月收入的30%为宜。

    买房居住。在我们因居住需要而买房时,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以及工作、生活方面的需求来合理安排自己的购房行为。现金购房者,所使用购房款以不超过本人积蓄80%为宜;贷款购房者,月还款以不超过个人(或家庭)月收入的50%为宜。贷款购房者还要根据自己的工作稳定情况作出合理安排;

    二.买房投资。房产投资不外两种方式(本文只涉及住宅),方式一,购入住房待其升值时售出;方式二,将所购房屋出租,通过收取租金获利。在房产市场火爆时期,不少人买、卖房屋获得了较为丰厚的回报。而在目前房产低迷态势下,欲图短期获利显然是不太可能的。欲投资房产,则须做好长线投资的打算。而长线投资对于个人的资金方面的稳定性要求相当高,本人不赞同用借贷的方式购进房屋以图投资;三,心态平和。我们在消费其他产品时的心态大多比较平和,比如说,我们买了汽车、家电后,很少有人担心其降价,也很少听到有人因所购商品涨价而欣喜不已。因为,我们很清楚自己的消费行为是给自己带来产品的使用价值或者说是某一方面的享受。而事实上,房屋消费也是一样(无论是买还是租),我们也应具备平和的心态。

    在目前的市场状况下,无论是买房居住,还是投资房产,只要你觉得自己能承受所购房屋的价位(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前期上涨幅度较大的地区,能比周边区域低15%左右的房源就是很不错的房源,因为,在目前态势下房价大跌的可能性是较小的),就可以实施购买行为,不要有诸如追涨杀跌、怕买了后悔等心理。

    当前,“人人享有”住房往往被理解为“人人拥有”住房,没多少人愿意租房住,“合适住房”被理解为“越大越好”。这样的住房理念,实际上也是一种对房产价格居高不下产生的焦虑。因此,房屋的价格和民众的住房理念是息息相关的,是相互影响的,不恰当的住房理念对房价起到一种非理性的哄抬作用,如果房价老是一路飚升,那么“租房”者就会越住越后悔。因此,政府要做的,就是保障租房者的利益,要让“租房”也成为市民一个不错的选择,而不用挤在“全民买房”的独木桥之上。现在反思建设部长说的人人享有合适的住房,其原意应该就包括要分层次消费的意思。早在去年年终国家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整治房地产市场环境的文件中已经很明确地提出应该加强舆论引导,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政府和媒体都应该在这一方面体现责任感,积极引导民众培养一种良性的住房理念。

    在住房合理性消费这个问题上,我们认为只有站得更高,才能看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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