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昌市建设路的千禧颐和园住宅小区业主有些郁闷,因为这里的物管提高了小区内的停车费标准。这让“有车一族”烦恼不已。
小区业主李女士告诉记者,小区的停车费标准一直是每个月80元,但最近这里的物管处贴出了通知,称小区的推车费将从每月80元改成按每天4元的标准收取,而且不允许包月。
记者随后来到该小区物管处。物管处一位王经理告诉记者,小区提高收费标准是有依据的。对方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04年6月12日颁布的《南昌市物价局关于制定南昌市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上面显示,住宅小区的露天停车位收费标准是每月80元,临时停车位的收费标准是每次两元,每天4元封顶。王经理解释说,因为按规划该小区并没有一个露天停车位,所有的停车位都是临时停车位,以前是因为小区的车辆还不多,他们为了给业主减轻压力才按照每月80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现在小区的车辆日益增多,为了缓解停车压力,他们才启用了该标准。
李女士得知物管处的解释后,非常不满。她表小区的临时停车位应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果说这里的业主和外面的访客按照同样的标准收取,显然不合理,应该给小区的业主一定的优惠才能体现业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