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记者从江西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受委托银行系统升级影响,本月起该中心暂停异地贷款业务,但已经办理了异地贷款的职工,转按揭不受影响。
据介绍,目前江西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建行、中行、农行、工行、交通银行都有合作,但在异地贷款方面,目前只与建行合作开展业务。目前,因为银行信贷系统都在升级,各银行间暂时无法发放贷款给外地的开发商,中心暂时停止了异地贷款业务。具体恢复时间,要等中心与银行间协商结果来确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只有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了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业务,办理该业务必须符合两个条件,购房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在南昌市有房产作抵押;另外,购房者所购房在当地网上备案。目前,我省除了省会城市南昌对商品房进行了网上备案外,其他设区市大多都没有普及网上购房备案制度,所以省内部分异地购房贷款业务还没有开展起来,但全国大中型城市都已实现了网上备案。也就是说,在省直中心办理了公积金的职工在北京、上海等城市购房,可以使用江西的公积金账户进行贷款。
据统计,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2007年4月归集金额5520.78万元,公积金提取金额为1932.33万元(其中购买住房支取895.89万元,偿还贷款支取532.18万元,离退休人员支取426.15万元,其他支取78.11万元);发放贷款416户,发放贷款金额864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