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南昌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的通知》,对南昌市划拨土地的审批及回收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今后,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项目,中央和地方省级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项目须经国务院批准;省级以下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项目的,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给主干道以及广场大小设限
根据规定,今后城市主干道用地红线宽度(包括绿化带)不得超过下列标准:非农业人口总数在20万以下的小城市和建制镇40米,非农业人口总数在20万到50万的中等城市55米,非农业人口总数在50万到100万的大城市70米。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主干道需超过70米的,城市总体规划应有专项说明。
城市游憩集会广场用地面积不得超过下列标准:非农业人口总数在20万以下的小城市和建制镇1公顷,非农业人口总数在20万到50万的中等城市2公顷,非农业人口总数在50万到100万的大城市3公顷,200万以上人口特大城市5公顷。
五种情形收回土地使用权
当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实施城市规划的;用地单位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停止使用原国有划拨土地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用地单位自市、省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之日起满2年仍未有效使用的。有关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可收回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在划拨土地上擅建房屋要拆
对未经批准,擅自在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地上附着物,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没收;对未经批准,擅自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