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南昌市民刘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南昌正荣大湖之都买了一套房子,过了交房截止期,他却一直没有得到入伙通知书,且因开发商违约收费,导致刘先生今年3月才收房,而开发商却拒绝按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
投诉-开发商延期交房拒赔偿
刘先生说,去年他在正荣大湖之都买了一套房子。按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2006年8月31日以前交房。可到了去年9月份,刘先生都没接到入伙通知书。刘先生找到售楼处竟被告知要交3200元的管道煤气费和400元的有限电视费后才能收房。但在购房合同内已注明这些费用包含在房价中,刘先生因无法接受开发商重复收费的行为,而拒绝交费。刘先生说,当时因拒绝交费而无法收房的业主还有很多。关于延期交房的赔偿,开发商却表示,只能免除几年物管费,拒绝按合同赔偿。出去装修房子的考虑,刘先生在今年3月份才收房,并在开发商的要求下,签署了一份协议,开发商以3年的物管费做为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这笔钱远远低于开发商应赔偿的违约金。
开发商-我们没有延期交房
9日,正荣大湖之都开发商策划部的江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发商在2006年8月31日以前已经通过信件电话和短信等3种方式向各业主发出了收房通知,所以开发商并没有延期交房。而谈及与刘先生的那份协议,江主任否定了那是延期交房的赔偿,而强调是给业主的优惠。对于先收费再交房的做法,江主任解释说,确实有部分费用是多收的,目前已经退还给了业主。江主任还强调说,大部分业主都可以交费收房,为何刘先生不能接受?
律师-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南昌市148法律事务所主任熊律师表示,开发商收取房价已包含的各项费用是属于违约行为。如果开发商违背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销售价内已包含的费用才交房,造成的延期交房,那么开发商理应按合同规定赔偿业主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