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廉租房制度是为了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记者25日获悉,目前江西省11个设区市和10个县级市都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截至2006年底,已经有24306户困难家庭通过廉租住房制度住上了明亮的住房。
截至2006年底,我省累计用于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资金为1.6885万元,24306户困难家庭住上了满意房。
我省将按年度对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复核,对不符合廉租房居住条件的必须调整。这意味着今后居住在廉租房里的住户,一旦收入增加超过租住廉价房的要求,将要腾出房屋给更符合条件、更需要住房的人。目前,南昌市已开展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