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购了‘帝景湾洋城’的商品房,可看了你们的报道后才知道,原来我认购的房子还没有预售许可证,而且我发现,该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仅有50年。听说住宅土地一般都有70年使用权,这房子到底能不能买呀?”自本报连续刊登了《帝景湾洋城疑违规售房》报道后,昨日,又有不少读者打电话向本报记者反映该楼盘的问题。
记者就此又进行了采访,在售楼现场,一位售楼小姐告诉记者,目前帝景湾洋城的使用年限确实只有50年,“但开发商正在努力同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将商住用地转为住宅用地,将土地使用年限延至70年。”
针对这种情况,记者咨询了江西皆诚律师事务所的辛丽律师。辛律师告诉记者,土地使用年限一般分为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商品房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如遇到国家拆迁等情况能享受一定的补偿,但不在使用期限内则不能享受任何形式的补偿。所以,土地使用年限对商品房保值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明确告诉购房者土地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