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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提纲成拆迁令箭 郑州一村委自作主张拆民宅

  www.ncfccf.com 更新时间:2007-6-19 15:05:46 来源:佚名 Hit:

 

      拆迁令箭

    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法规,集体土地只有在变更为国有土地后才准许进行商业开发。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夏侯村却正在上演一场借新农村建设之名、行圈占集体土地作商业开发之实的闹剧。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当地村民自治组织竟无视实施多年的《村民委员会 组织法》,违背村情民意,仅凭一份动迁宣传提纲就大肆搞起了拆迁。此举招来民怨,《市场报》记者近日进行了实地采访。

    建设新农村是假

    开发牟利是真

    据了解,夏侯村隶属上街区济源路街道办事处,此次拆迁涉及全村200余户过半数人口。有群众向《市场报》记者反映:“建设新农村造福群众是假,官商勾结开发牟利才是真。”5月24日上午,记者随举报群众走进夏侯村,一路所见村民居住条件相当宽裕,二三层的楼房比比皆是,如此村庄是否有必要拆建“新农村”让人生疑。然而,眼下不少庭院已经腾空,部分房屋正被拆除,令村民恋恋不舍的家园马上就要被夷为平地。

    而指导此次拆迁的竟是一份上街区夏侯村旧村改造工程动迁宣传提纲。这份材料中包括了安置补偿办法、拆除房屋及宅基地补偿安置标准、安置过渡时间与补助、奖惩办法等内容。其中,夏侯村民委员会为旧村改造人,拆迁期限为5月10日至6月20日。

    让群众不能接受的是,这份名为《提纲》的材料只是在村民代表会上念过一遍,而并未达成一致意见,却谎称“经夏侯村召开全体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表决通过”。据参加会议的村民代表苏康华介绍,4月30日下午,会议在村民代表没到齐的情况下开了40来分钟,代表意见较大,最终不欢而散。

    村民们认为,如此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应依法经村民会议民主讨论通过,动迁宣传提纲显然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现在连村民代表会都没有通过就要推行,这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拆迁顺利”是慑于

    “胳膊拧不过大腿”

    夏侯村民最担心的是将来的生活无着落。近3年来,该村可耕地已悉数被征用、并用于商业房地产的开发,然而,数以千万计的土地出让金并没有主要补偿给农民,群众甚至对这笔巨款的去向都不明了。“失地以后群众每年每人只能从村里领取1000多元。再看看村干部一个个高级轿车坐着,他们哪来的钱?现在又要把我们从宅基地上赶出去,谁来保障我们的生活?”因此这在群众看来,频繁的征地拆迁不是造福而是在造孽。

    没有正式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却从5月10日如期开始。记者5月24日前去采访时,不少村民还在忙着搬迁。济源路街道办事处副书记张伟称,搬迁户数已达十之八九,这说明群众对拆迁是支持拥护的。三组村民时贤华是已搬迁户,家中上有老母,下有待产的儿媳,他告诉记者选择搬迁实出于无奈,按照动迁提纲的要求,早搬将来就早安置,还有1.5万元的奖励,晚搬1天则扣发10%的搬迁补助费。

    在一农户家中,数十名村民纷纷向记者反映,这次拆迁表面上出奇的“顺利”与村里近年的几桩拆迁公案有关。据了解,2004年8月,上街区政府修路需占用夏侯村4户村民的宅基地,却在未变更土地性质、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迁。尽管上街区政府非法批地修路的事实已经媒体曝光,而民告官的讼案却终遭败诉。当事人许莲英称,官司打了3年,他们一家人至今住在临时搭建的简易房内,既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补偿款,也没有得到合理安置。

    群众们反映,村民败诉的官司成了街道办和村干部的话柄,屡屡被当作反对拆迁的“反面典型”宣传,不少村民正是慑于“胳膊拧不过大腿”的现实,不愿再据理力争,而低调选择了搬迁。

    宅基地腾出后

    将用于商业开发

    5月24日下午,记者来到上街区济源路街道办事处、夏侯村委与一家房地产公司合署办公的办公楼,夏侯村委主任时鸿斌对采访断然拒绝。随后,在当地党委宣传部门的协调下,济源路街道办事处副书记张伟回答了《市场报》记者的提问。

    依据郑州市政府2004年出台的《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划、土地、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城中村的改造建设必须依法办理拆迁许可证手续”。记者问:“夏侯村拆迁是否获得当地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张副书记回答:“这是村委自行拆迁改造,应该是村里面自己的行为。”记者问:“拆迁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民主讨论?”张副书记称村委召开过村民代表会。记者提出村民代表会并未对拆迁形成一致决议,该负责人却以多数群众“顺从”拆迁来回避。

    据张副书记透露,这块宅基地腾出后将用于商业开发,多数村民将在别处集中建楼安置。由此看来,所谓的新农村建设只是为商业开发打出的一个旗号。

    记者在发稿前获悉,目前,未搬迁村民已受到停供生活用水、迫使直系亲属下岗等方面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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