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执法职权 |
责任 部门 |
执 法 流 程 |
时限(天) |
工作标准、要求 |
| 类别 |
名 称 |
一、 行 政 许 可 |
1、商品房预售许可 |
开
发
管
理
处 |
1、管理岗受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③受理与不受理,均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2、受理材料后,管理岗和处长岗对材料进行初审和复审并实地核查。 3、分管局长岗决定。 4、管理岗发送决定材料并监管。 |
5 |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全面正确履行行政职权; 2、按本职责权限承担责任、履行服务义务; 3、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纠正违规行为; 4、发现或受理投诉违法违规案件,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查处; 5、在行政执法中杜绝不良行政行为和不作为行为; 6、发现行政执法不当或过错要主动及时纠正; 7、收费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多收或少收费; 8、依法按时办理政务事项,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实事求是; 9、依法行政要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原则; 10、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严明纪律、热忱服务,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不收受贿赂,不刁难群众。 13、遵守《南昌市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规定,实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同岗替代制和否定报备制; 14、切实维护管理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主动提供相关管理规定依据供查阅。给予管理服务对象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15、执法人员要挂牌上岗、亮证服务,主动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提升自身素质。 |
| 2、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
商 品 化 办 公 室 |
1、管理岗受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③受理与不受理,均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2、管理岗受理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核和核算收费。 3、收费后管理岗对合同登记备案,并加盖备案印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4、管理岗发送备案材料并监管。 |
1 |
| 3、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 |
开 发 管 理 处 |
1、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岗受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③受理与不受理,均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2、窗口管理岗初审。 3、窗口管理岗对材料进行登记备案,并加盖备案印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4、首席代表岗审核。 5、窗口管理岗将备案决定上岗公示并发送备案材料。 6、业务处管理岗监管。 |
5 |
| 4、二级及二级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 |
开 发 管 理 处 |
1、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岗受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③受理与不受理,均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2、窗口管理岗初审。 3、现场勘查由窗口首席代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4、首席代表岗审批。 5、窗口管理岗将审批后的材料报省建设厅决定。 6、窗口管理岗将决定上网公示前抄报业务管理处和发送决定材料。 7、业务处管理岗监管。 |
5 |
| 5、城市房屋拆迁许可 |
拆 迁 管 理 处 |
1、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岗受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③受理与不受理,均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2、窗口管理岗初审。 3、现场勘查由窗口首席代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4、首席代表岗决定。 5、窗口管理岗将决定上网公示并抄报业务管理处和发送决定材料。 6、业务处管理岗监管 |
5 |
同上 |
| 6、房屋拆迁延长暂停期限批准 |
1、管理岗受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③受理与不受理,均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2、管理岗受理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审。 3、处长岗对材料进行复核(在规定期限内的审批)。 4、分管局长岗作出决定。 5、管理岗发送决定材料并监管。 |
5 |
同上 |
| 7、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许可 |
1、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岗受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③受理与不受理,均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2、窗口管理岗初审。 3、首席代表岗作出决定。 4、窗口管理岗将决定上网公示并抄报业务处和发送决定材料。 5、业务处管理岗监管 |
5 |
同上 |
| 8、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审核 |
1、管理岗受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③受理与不受理,均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2、管理岗受理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审。 3、处长岗对材料进行复核。 4、分管局长岗作出决定。 5、管理岗发送决定材料并监管。 |
5 |
同上 |
| 9、房屋拆迁委托合同备案 |
1、管理岗受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③受理与不受理,均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2、管理岗受理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审。 3、处长岗对材料进行复核。 4、分管局长岗作出决定。 5、管理岗发送决定材料并监管。 |
5 |
同上 |
| 10、一、二、三级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核准和初审 |
1、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岗受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③受理与不受理,均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2、窗口管理岗初审。 3、现场勘查由窗口首席代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4、首席代表岗作出审批。 5、窗口管理岗将审批后的材料报省建设厅决定。 6、窗口管理岗将决定上网公示并抄报业务管理处和发送决定材料。 7、业务处管理岗监管。 |
5 |
同上 |
| 11、前期物业动用维修基金的审核 |
住 房 资 金 中 心 |
1、受理岗受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③受理与不受理,均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2、管理岗受理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审。 3、业主委员会公示。 4、科长岗对材料进行复审。 5、分管主任岗作出决定。 6、管理岗将决定上网公示并发送决定材料和划拨资金。 |
7 |
同上 |
| 12、物业管理资质二级、三级资质核准和初审(含三级暂定) |
物 业 管 理 处 |
1、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岗受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③受理与不受理,均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2、窗口管理岗初审。 3、现场勘查由窗口首席代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4、首席代表岗作出审批。 5、窗口管理岗将申报二级资质审批后的材料报省建设厅决定。 6、窗口管理岗将决定上网公示并抄报业务处和发送决定材料。 7、业务处管理岗监管。 |
7 |
同上 |
| 13、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审批 |
区、县房产管理部门负责。 |
3 |
| 14、业主委员会备案 |
区、县房产管理部门负责。 |
3 |
| 15、二级及二级以下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
市 场 管 理 处 |
1、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岗受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③受理与不受理,均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2、窗口管理岗初审。 3、现场勘查由窗口首席代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4、首席代表岗审批。 5、窗口管理岗将审批后的材料报省建设厅。 6、窗口管理岗将决定上网公示并抄报业务处和发送决定材料。 7、业务处管理岗监管。 |
5 |
| 16、城市房屋出租或者转租登记备案审查 |
1、管理岗受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③受理与不受理,均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2、管理岗受理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收费。 3、副处长岗对材料进行复核。 4、管理岗进行登记备案,将备案决定上网公示并发送备案材料。 5、管理岗监管 |
3 |
| 17、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批准(含分割转让) |
产 权 交 易 管 理 处 |
1、管理岗受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③受理与不受理,均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2、管理岗受理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收费。 3、科长岗对材料进行复核。 4、副处长岗进行初审。 5、处长岗进行复审。 6、分管局长岗决定。 7、管理岗上网公示并发送决定材料。 |
5 |
二、 行 政 确 认 |
1、房屋权属登记 |
产 权 交 易 管 理 处 |
1、受理岗受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③受理与不受理,均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2、管理岗初审,核算收费。 3、科长岗复审。 4、分管处长岗审批决定。 5、管理岗缮证。 6、管理岗收费。 7、窗口岗发证件。 |
5 |
| 2、房地产转让登记 |
1、受理岗受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③受理与不受理,均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2、管理岗初审,核算收费。 3、科长岗复审。 4、分管处长岗审批决定。 5、管理岗缮证。 6、管理岗收费。 7、窗口岗发证件。 |
5 |
| 3、房地产抵押登记 |
1、受理岗受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③受理与不受理,均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2、管理岗初审,核算收费。 3、科长岗复审。 4、分管处长岗审批决定。 5、管理岗缮证。 6、管理岗收费。 7、窗口岗发证件。 |
5 |
| 4、廉租住房申请审核登记 |
物业 管理 处、 经营处(经办) |
1、受理岗受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③受理与不受理,均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2、当地街办居委会受理。 3、区房管部门初审。 4、当地居委会公示。 5、市局房管部门管理岗复审,并提出配租方式。 6、分管处长岗复核。 7、分管局长岗决定。 8、管理岗安排房源或发放房租,将配租情况上网公示。 9、管理岗监管。 |
17 |
| 5、房屋安全等级鉴定 |
物 业 管 理 处 |
1、管理岗受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③受理与不受理,均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2、管理岗初审并核收鉴定费。 3、鉴定机构现场勘查鉴定。 4、处长岗审批。 5、管理岗发送鉴定书。 |
5 |
三、 行 政 备 案 |
1、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机构备案 |
市 场 管 理 处 |
1、管理岗受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③受理与不受理,均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2、业务处管理岗、处长岗分别初审、审核。 3、管理岗送省建设厅备案。 4、管理岗将备案材料上网公示和发送备案材料。 5、管理岗监管。 |
5 |
| 2、房地产估价机构分支机构备案 |
1、管理岗受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③受理与不受理,均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2、管理岗、处长岗分别初审、审核。 3、管理岗将材料报省建设厅备案。 4、管理岗将备案材料上网公示和发送备案材料。 5、管理岗监管。 |
5 |
| 3、房地产开发企业登记备案 |
开 发 管 理 处 |
1、管理岗受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③受理与不受理,均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2、管理岗初审、审核。 3、管理岗将材料报省建设厅备案。 4、管理岗将备案材料上网公示和发送备案材料。 |
5 |
| 4、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 |
1、管理岗受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③受理与不受理,均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2、管理岗初审。 3、处长岗审核。 4、管理岗备案并将备案材料上网公示和发送备案材料。 5、管理岗监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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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行 政 征 收 |
1、利用档案收费 |
档 案 馆 |
1、窗口受理岗受理。 2、管理岗核算。 3、科长岗审查。 4、管理岗收费。 |
1 |
| 2、房屋安全鉴定费 |
物 业 管 理 处 |
1、管理岗受理。 2、管理岗核算。 3、处长岗审查。 4、管理岗核发收费单。 |
1 |
| 3、房屋租赁交易手续费(住房以外) |
市 场 管 理 处 |
1、管理岗受理。 2、管理岗核算。 3、副处长岗审查。 4、管理岗收费。 |
1 |
五、 行 政 载 决 |
城市房屋拆迁裁决 |
市城镇房屋拆 迁安置办公室 |
1、管理岗受理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③受理与不受理,均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注明日期,经办人签章。 2、管理岗初审。 3、科长岗复审。 4、管理岗、科长岗调查核实。 5、召开调解会。 6、召开专家评审会。 7、主任岗审核。 8、报分管局长岗签署意见并交局集体讨论。 9、局集体讨论决定。 10、管理岗做出裁决决定书。 11、管理岗送达裁决决定书。 12、管理岗监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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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行
政
强
制 |
1、危险房屋抢修代履行 |
物 业 管 理 处 |
1、管理岗书面告知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该房的危险等级和危害情况及加固抢修或拆除建议。 2、处长岗对危险房屋派人现场监管。 3、处长岗对危险房屋抢修提出审核意见。 4、分管局长岗作出复核。 5、局长岗作出决定。 6、管理岗向公证部门申请证据保全。 7、管理岗请建筑设计单位作出修缮预算。 8、请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代修。 9、向房屋所有人追讨代修费。 |
30 |
| 2、房屋搬迁代履行 |
市城镇房屋拆 迁安置办公室 |
1、管理岗作出房屋搬迁代履行方案。 2、科长岗和分管主任岗分别对房屋搬迁代履行方案进行初审和复审。 3、分管局长岗作出审批。 4、管理岗向被拆迁人书面告知实行强制拆迁的有关文书。 5、管理岗向当地公安部门和居委会报告要求作证搬迁的物品。 6、分管主任岗组织人员对物品进行搬迁,并妥善保管所搬物品。 7、管理岗向被拆迁人告知所搬物品存在地方,并要求其在规定时期将物品领走。 8、管理岗对被拆迁人领走物品后将验收单上签名。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