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看到本报C04版刊登的《果子未成熟怎忍伸手摘》一文后,家住21世纪社区的一位业主给记者打来电话,认为梨树种在社区的公共绿地上,业主有权采摘。那么,果树种在公共绿地上,所结的果实到底归谁所有?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果实都让谁摘走了
“我们小区里种的有枣树,每到该收获的时候,突然就发现满树的枣没了,不知被谁摘走。”家住铁路建云小区的赵先生说,虽然枣树不是自家栽种的,但是种在小区的公共地面上,觉得自己有权“分一杯羹”,却连一颗枣也没吃上,心里总有些不舒服。
21世纪社区的杜先生看了本报前天的报道后告诉记者,他入住该社区有3年了,每年都能看到梨树结果,却总是感到还没有长成就没了,“是不是物业部门给摘了?或者是物业部门把梨树承包给了某个人”?
管理21世纪社区的新世纪物业公司绿化部负责人孙喜安则告诉记者,物业部门并未采摘梨,也没有承包给个人。
果实不归个别业主所有
孙喜安说,该社区的前身是一片果园,里面的梨树有近700棵,栽于1970年,已经有几十年的树龄,房地产公司开发这片果园时,考虑到如果伐掉十分可惜,就把这些梨树移栽到社区里的公共绿地上,业主既可观赏,又可品尝。去年,为了让业主爱护自己的家园,物业部门采取了认领的方式,有几十名业主各认领了一棵梨树,对梨树进行管理。然而,和今年一样,梨还没有长成就被摘走了。
针对业主提出的“有权采摘”的说法,孙喜安告诉记者,今年的梨长势喜人,物业上原想着待梨成熟时,召开一个业主联欢会,让业主来品尝果实,可总有一些小孩和老人来摘梨,“不让摘吧也说不通,这是在公共绿地上种的梨树,可反过来想一想,这属于大家的公共财产,属于全体业主,也并不归个别业主所有呀?”为此,物业部门找了一个保安每天来看护这些梨树,见有人采摘就上前劝阻,但效果并不明显。
”业主公约”决定归属
采访中,对于种在小区公共绿地上的果树归谁所有的问题,不少居民答不上,还有些人认为就应该归物业部门。昨天下午,记者就此咨询了郑州市房管局物业处的工作人员,他说,主要看所签订的“业主公约”里是否约定。据了解,业主公约是物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的基础性文件,一般是由业主委员会依据政府制定的示范文本,结合物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补充,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生效。在第一次业主大会召开之前,最初的业主公约可由物业管理企业代为拟定,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经业主签字后生效,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修订则只需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即生效。业主公约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对公共部位、公共设施、公共环境使用和维护方面的规定,如果公约中规定公共绿地上的果树归业主所有,那么,业主就有权采摘成熟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