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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新浪房产调查显示 一成业主对物业服务满意

  www.ncfccf.com 更新时间:2007-7-10 10:26:07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作者:蔡雪婧 Hit:

 

          信报讯(记者蔡雪婧)您对您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的服务满意吗?截止到昨天18:00,本报联合新浪的调查显示,有47.37%的网友选择了“不满意”,42.11%的人认为“一般”,仅10.53%的人表示“满意”。

  6月25日,万科在全国20个城市展开统一行动,率先将属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更名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当天,本报联合新浪展开了“物业管理VS物业服务”的网上调查。截止到昨天18:00,网上调查显示,73.68%的人认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必要更名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服务和管理之间,63.16%的人觉得物业公司应该侧重服务,还有34.21%的人表示,服务和管理同样重要;而对于“您对您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的服务满意吗”的问题,有47.37%的网友选择了“不满意”,42.11%的人认为“一般”,仅仅10.53%的人表示“满意”。

  【调查】

  物业管理VS物业服务

  一.“物业管理公司”有必要更名“物业服务公司”吗?

  1.有必要 73.68%

  2.没必要 23.68%

  3.无所谓 2.63%

  二.您认为在《物权法》正式实施后,有必要让所有的“物业管理公司”都更名为“物业服务公司”吗?

  1.有必要 68.42%

  2.没必要 26.32%

  3.无所谓 5.26%

  三.您认为“物业管理”更名“物业服务”后,对业主和物业公司谁的意义更大?

  1.业主 42.5%

  2.一样大 30%

  3.物业公司 15%

  4.意义都不大 12.5%

  四.在服务和管理之间,物业公司应该侧重于哪个方面?

  1.服务 63.16%

  2.同样重要 34.21%

  3.管理 2.63%

  【评论】

  物业更名 “换汤”还要“换药”

  来听一个真实的故事。笔者的一个朋友,从一个没有物业费、也没有物业管理的老小区,搬进了另一个高档的新建小区,在与物业的几番争斗后,心灰意冷,现在决定再次搬家。“这次我不打算买新房了,我要先考察这个小区的物业,再决定。”

  如今已有物业公司把“物业管理公司”更名为“物业服务公司”。随着10月1日《物权法》的正式实施,我相信,会有更多的物业管理公司更名。但是,作为一名业主,我更希望更名后的物业公司能在本质上放下管理者居高临下的姿态,用优秀的服务挣自己应得的那份钱。别只是应个景,换个服务的汤,里面的药依旧,这样的更名就没啥意义。

  再来打个不一定很合适的比方。您家请了个保姆,手脚勤快,言听计从,服务态度很好,就是不够专业。比如,把该干洗的衣服水洗了一遍,把金属容器放进微波炉加热,用钢丝球擦洗浴缸等等。虽然经过您的指点,她没再犯同样的错,可还是经常会有类似的错误发生。您说您觉得这样的保姆算得上“优秀”吗?

  我想,大多数人的答复是否定的。同理可推,一个优秀物业公司仅有微笑服务也不行,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还需要物业人员进行专业的管理,以保证它们正常地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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