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内发生刑事案件,因没有登记住客的资料,房东被治安拘留。昨日,记者从清溪镇获悉,日前该镇一位因违反出租屋管理规定的出租屋承包者被清溪警方处以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
据了解,7月29日下午,两名男子来到位于清溪镇香芒西路某出租屋租住房间。出租屋承包者汪某在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便让这两名男子入内居住。
次日上午,在该出租屋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由于汪某没有住客的登记资料,给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困难。同时汪某还以出租屋的名义,提供日租、月租服务,未经许可变相经营旅业,严重违反了相关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汪某作出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