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劳动部门了解到,劳动部门将重拳出击,检查社保基金和就业资金的使用情况,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并给予举报群众一定奖励。
据了解,我省将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使用进行专项检查。据悉,此次检查对象为县(市、区)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检查范围是2006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等基金以及企业年金使用情况。同时,还将成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在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领导、协调下,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监督,财政、审计部门的专门监督和企业职工的监督作用,全面对社会保险基金工作进行监督。
据悉,凡构成违纪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对违法违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根据有关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