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物业、经营户三方共签协议
昨日,市民刘先生在南昌市水产品批发市场买了5公斤八须鱼,到门口的复称处一称,竟少了8两,现场的工商人员立即支付给他3元钱赔偿款。起初,刘先生还很是纳闷,可工商人员说了,今后水产品短斤少两,工商将给予现行赔付。
据了解,这是东湖区工商部门于17日推行的短斤少两先行赔偿制度,并首先在南昌市水产品市场进行。试点买东西短斤少两一直都是消费者最头痛的事情,以前消费者在南昌市水产品批发市场买水产品,如遇经营户短斤少两,大多不了了之。这一制度的实施将解决水产品市场凌晨营运,白天休市,消费者投诉难以及时处理的矛盾。
实施短斤少两先行赔偿制度后,将由工商、物业、经营户三方共同签定协议,经营户交纳1000元保证金,由市场物业部门统一保管,专门用于经营户短斤少两时,给予消费者先行赔偿,就算少一两也能获赔。
工商部门有关人员还表示,工商部门对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一旦认定经营户实施了短斤少两,即可启用保证金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偿。如经营者实施短斤少两不法行为达三次以上的,工商部门可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对该经营户处以责令赔偿损失、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