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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国土资源部:查处土地违法不得以罚代法

http://www.ncfccf.com  更新时间:2007-7-19 10:11:57 来源:佚名 Hit:

 

               新华网北京7月18日电(记者王立彬)为有效惩治和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强调,在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中,要严格执法,坚决纠正以罚代法行为。

  记者18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强调,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中要严格执法,坚决纠正以罚代法的行为,对依法应当拆除或者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坚决予以拆除和没收,不得一罚了之。对依法应当作出行政处罚而未处罚或者处罚不到位的,或者处罚决定未得到落实的,要责令改正并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处罚到位。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对2006年10月以来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复查,重点复查2005年1月至2006年9月的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情况,重新梳理已排查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符合立案条件和标准的,要予以立案。定性不准的,要予以纠正并重新处理。应予处罚而未处罚或者处罚不到位的,要予以纠正。已作处罚决定但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落实。应当追究纪律责任、刑事责任而未追究或者追究不到位的,要予以纠正。

  通知要求对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清理,逐宗登记造册,梳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在此基础上查处一批案件,重点是非法批准征占农用地和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问题,特别是涉及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侵害农民权益的案件。同时,下大力气查处一批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件。

  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强调把问责制引入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继续多发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或发生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造成严重后果,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政府机关组织或具体实施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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