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买卖股票、基金将被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南昌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根据我省关于严禁公有资金违规进入证券市场的紧急通知,南昌市有关部门展开了专项检查,防范公有资金违规进入证券市场,避免国有资产损失。
我省有关通知重申严禁挪用公款违规进入证券市场。按照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单位挪用公款入市申购及买卖股票、基金的,必须及时依法依规查处,追回被挪用的资金,保证资金的安全。同时,要对责任人进行调查和处理。对个人挪用公款入市申购及买卖股票、基金的,要及时追回被挪用的资金,并没收其违法所得,将有关责任人移交纪检和司法机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我省要求,严禁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挪用银行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证券市场申购及买卖股票、基金。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严肃追究法人代表和财务主要负责人责任,对触犯国家法律者,应移交司法机关。
南昌市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展开了专项检查。同时,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红谷滩新区管委会也组织专门的检查组,对辖区内的公有资金违规进入证券市场的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