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各种类型住房的贷款。
服务特色
迅速、高效满足您按揭贷款转移的需要。
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转按贷款利率最低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基准利率0.85倍的下浮利率执行;个人商用房转按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期限利率执行。因房屋赠与、继承等原因申请转按的,贷款利率最低按原实际贷款期限加转按贷款期限对应的档次基准利率的0.85倍下浮利率执行。
客户对象
借款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申请条件
借款人因购置或接受赠与、继承原借款人房产申请转按的,须具备如下条件:
1、原借款人必须还清到期尚未归还的本金、利息和罚息;
2、原借款人对所购房屋具有合法处置权利,房屋未设定其他权利;
3、因房屋出售申请转按的,房屋必须为现房,且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因房屋赠与、继承等原因申请转按的,所购房屋产权转移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提交资料
您在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转按揭贷款时,应和原借款人共同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转按揭贷款申请审批表》;对因原借款人死亡申请转按的,可由转按借款人单独填写申请审批表;原借款人因其他原因不能填写该表的,可由其代理人代为填写。同时需要提供如下资料:
1、因房屋出售申请转按的,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房龄在5年(含)以上及贷款人认为需进行评估的,转按借款人应提供由贷款人认可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2、因房屋赠与申请转按的,须提供赠与合同和公证书等有关法律文书;
3、因房屋继承申请转按的,须提供原借款人死亡证明和有关该房产的继承公证书;
4、因夫妻离婚等其他原因申请转按的,须提供夫妻离婚证明和法院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判决书或经过公证的财产分割协议,且其中必须对该房屋产权的归属做出明确说明;
5、以所购房屋抵押的,房屋转让须经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转让的文件;
6、房屋产权共有的,须经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同意转让的证明;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在接到银行有关贷款批准的通知后,要到贷款行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公证、保险和抵(质)押登记等手续;
3、发放贷款。经银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银行将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①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②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贷款额度
因住房出售申请转按的,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该房屋交易价格或评估价值(以较小者为准)的70%,商用房最高不超过50%;因房屋赠与、继承等原因申请转按的,转按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贷款余额。
贷款期限
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不得超过30年,个人商用房转按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同时房龄一般不超过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