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2007年6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1%,涨幅比上月高0.7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0%,涨幅与上月持平。其中: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4%。二手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8%(7月23日《发展改革委网站》)。
目前,房价上涨呈现几个突出特点:新建房、二手住房、非住宅商品房(办公楼、商业娱乐用房、工业仓储用房)销售价格“三箭齐发”共同上涨;所有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均上涨,无一幸免;大中城市、二线城市以及县城区域住房销售价格全部“涨声一片”;深圳、北京几个上涨较快的老面孔依然名列前茅,而在“光荣榜”上又增添了北海、南京、石家庄、蚌埠等几个新面孔。
面对如脱缰野马一样的房价,社会各界依然争论不休。有认为是供需原因造成的,即:需求过大,供给不足,造成价格上涨;有认为不单纯是供需问题,而是投资、投机炒房依然严重,虚假需求过大,开发商故意捂盘,人为造成供给减少。有认为是房地产市场化程度不够,生产要素价格垄断、抬高,流通环节政策限制过多等;有认为是市场化过头,把所有百姓都推向商品房市场,政府资助弱势群体住房力度不够,政府对市场干预和管理不够造成的。有认为,我国房价应与国际接轨,而国际上目前房价普遍在上涨,因此,对于我国房价上涨不必大惊小怪;有认为,住房作为生存的必需品,在收入没有与国际接轨的情况下,大谈房价与国际接轨,必然把百姓逼上买不起房的绝路,况且,一些城市的房价并不比世界一些大城市的房价低多少。一些人认为,房价高是百姓人人都想买房的观念造成的,应该鼓励大家租房;另一些人认为,租房也要有房子可租,这并没有减少住房需求量,况且有房产者有恒心,人人买房并没有错,关键在于把房价稳定下来。
无论怎样争论,一个不争的事实已经摆在我们面前,那就是面对不断疯涨的房价,调控各方已经显得麻木不仁了。经过连续几年的调控,国家费心思不少,有关部门出台调控措施很多,但结果却是越调控房价越高,最终达到了六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1%的历史新高。各级政府面对不断攀高的房价,已经显得束手无策,无计可施了,甚至到了对房价、对社会要求调控的巨大呼声麻木不仁的地步,大有任房价放任自流的味道。城市居民越是等待政府调控和稳定房价,却越是买不起房了,对各级政府的期盼落空了,广大城镇居民期待各级政府稳定房价的热血越来越凉了,很有可能放弃仅有对政府调控房价的一点希望,加入到跟风买房的行列中,从而促进房价一轮又一轮上涨,最终风险不断叠加和累积,给我国经济稳定发展和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给“百姓提供买得起的住房”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为了百姓,为了经济金融安全,对房地产调控决不能麻木不仁,对不断疯涨的房价决不能视而不见,放任自流。必须进一步落实国家已经出台的一系列调控措施。一些人把房价上涨的原因说成是国家调控措施有问题,对此,笔者并不那么认为。笔者认为,不是调控措施有问题而是落实不到位。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落实了多少,90平方米占70%的规定落实的怎样,土地主要向小户型、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倾斜是否真正做到,一些地方探索的土地竞拍与住房价格挂钩落实了吗?住房结构调整的效果到底如何?只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已经出台的调控措施,效果是会有的。同时,笔者同意以专家王小广为课题主持人的发改委一份报告的建议:针对目前部分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持续快速攀升的问题,建议选择部分问题比较突出的典型城市作为试点,尽快征收物业税,促进住房供给的有效释放。把目前的期房销售制度,改为现房销售制度,并对居民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采取抑制性的金融政策。同时,采取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商“捂盘”和哄抬房价的投机行为,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发展。
调控稳定房价的底线是:使住房价格上涨速度大大低于普通百姓的收入增长速度,这样才能使城镇百姓看到希望,向买起房的目标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