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还是泥巴路、新房门窗也没按合同约定安装,在不符合交房条件的情况下,开发商就催着业主去收房。昨日,南昌市青山路蓝天碧水楼盘业主向本报投诉该楼盘开发商。
投诉:不具备条件就叫业主收房
邓先生告诉记者,6月18日,该小区业主收到开发商下发的收房通知书。但当他们去收房时,却发现开发商还不能提供验收合格证等相关手续。而更令他们意外的是,购房合同书上写明采用彩铝门窗、高级子母防盗门,开发商却没能女士合同。不仅如此,开发商还将架空层封闭,挪作他用。小区内的绿化也还是一片空白,到处泥土成堆,垃圾遍地,水管外露。邓先生说,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发商还强制业主先交钱才能够拿到房门钥匙去验房。
开发商:问题正在协调之中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记者来到该楼盘,一名姓朱的副经理表示,业主提出的问题,他们会逐一核对,并会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现在问题正在协调之中。
律师:违约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江西联创律师事务所王金平律师就该楼盘不具备交房条件却要求业主收房一事,他对记者表示,既然双方有合同约定,那就应该按合同约定办事。现在,开发商一方没有按合同约定,还不具备交房条件就让业主去收房。业主可以拒绝收房,同时,还可以向消协投诉,得到相应的赔偿。如果协调不成,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