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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今年1-7月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截止8月20日可售住宅房源公示如下。可售房源销售情况每日有变化,具体可售房源情况。
根据《关于开发房地产市场依法整治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的实施意见》(洪府厅发[2007]119号)及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售行为的通知》(洪房字[2007]49号)的有关规定。商品房住宅项目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必须开盘,并按整栋房源对外销售,公示的可售房源不得无故拒售;开发企业或销售代理机构发放VIP卡或其它预购售凭证的数量不得超过可售房源的数量。违反规定者,我们将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责令违规开发企业整改,整改完成前暂停该开发企业预售许可、预售房屋的网上签约、合同备案,以及该项目的权属登记等手续。 举报电话:6282627、6282156。
附:《商品房住宅可售房源公示表》
南昌市房产管理局开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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