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晚上,我跟同学把行李搬到公寓楼下,打电话等那mm过来交易,可是她过来的时候后面居然还跟了个女生,还跟那女生说是你押了一百块钱吧,我们吓一跳,赶紧跑过去说我们才是那天看房子的人。她看了我们一眼,对那女生说,哦,对不起我弄错了,你走吧。那女生很生气的走了。
我们把东西搬到屋里,归置了一下就谈合同的事了 ,我们要求她出示一下她跟房东的租房合同,她突然就变脸了,说爱住不住,多的是人要住,刚才那女的马上就要给钱了,你不住算了。我觉得很奇怪,她总得有个证明吧,我这个要求也不过分啊,干啥就生气了呢?气氛很僵,我同学把mm拉到外面讲了些好话打个圆场。。。。。
那时候觉得真窝囊,交易双方是平等的,她为什么是这个态度,那时我真的不想甩她了。可是问题又出来了,我这点钱能找到这样的已经是幸运的了,不住这里住哪里?况且我的行李都拿来了,就赌一把相信她一次好了。
她手写了两份合同,交了四个月的房租1600,签了字,算是搞定了。中间我问了一下如果住不到三个月怎么办?她突然又不高兴了,说最怕你这样的,你要不住现在就走。我解释说我没租过房子,不知道应该是什么样的,我只是问一下,她说住不到三个月也按三个月算,退房时退押金。我觉得在理,短期租她也不方便就同意了。我要求看一下她身份证,她很不耐烦,把身份证,工作证,饭卡都掏出来给我,很不屑的说不会骗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