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消费与责任”,其核心内涵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3月3日下午,江西省消费者协会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工商局、省卫生厅、省消协等部门各自介绍了过去一年来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通报了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有关活动安排。
据介绍,今年3月15日,全省各地都将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5日9:00开始,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南昌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将联合有关部门在南昌市八一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消协、工商、物价、卫生、质监、防疫、出入境检验检疫、房管、药监及相关行业部门都将组织专人参与活动现场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向消费者发放相关宣传资料,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解答消费者疑惑问题。此外,活动现场还将举行消费维权先进人物表彰仪式,诚信承诺企业代表发表诚信承诺宣言以及消费者代表发表消费与责任倡议等活动。
2007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打假维权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年全省12315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4574件(其中商品消费申诉10797件,服务消费申诉377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08.46万元;查办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3484起(其中商品消费案件3169件,服务消费案件315件),案值 1570.32 万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3069起,案值1637.74万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87527.95公斤,服装5744件,化妆品21135瓶。
全省各级卫生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430人次,整治重点区域1317个,检查餐饮单位105382户次,查处违法案件2482起,移送司法机关16起,取缔无卫生许可证单位2154家,吊销卫生许可证17家。截至2007年底,全省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获得食品卫生A级信誉单位131家、B级信誉单位522家、C级信誉单位26140家,强化了餐饮业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增强了餐饮业主自身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从而更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去年,全省县级以上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405件,解决8238件,解决率98%,使消费者免受经济损失1986.5136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欺诈行为,消费者得到加倍赔偿的184件,金额为50.8913万元,提供案情有关执法部门罚没款21.6887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11.2497万人次,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34件。
据了解,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受理投诉的热点集中在:移动电话机质量问题突出,计算机类产品投诉量持续增长;食品类投诉质量、计量、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服装鞋帽类投诉量位居第一;汽车类投诉存在知情难、举证难、检测难、修理难、退、换货难等5大难点;商品房质量问题投诉不容忽视,营销合同问题投诉逐年递增;农用生产资料类投诉仍然是造成重大投诉、群体上访的主要原因。
此外,从3月3日起,省消协还将针对消费生活中存在的10类消费陷阱,每天发布1个“3.15”忠告,以提高广大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与能力。